(1)不要長時間過負荷運行或過熱。因此,不要忽視電纜負荷電流及外度溫度、接頭溫度的監測;
(2)電纜線路饋線保護不應投入重合閘。電纜線路的故障多為長久性故障,若重合閘動作,則必然會擴大事故,威脅電網的穩定運行;
(3)電纜線路的饋線跳閘后,不要忽視電纜的檢查。重點檢查電纜路徑有無挖掘、電線有無損傷,必要時應通過試驗進一步檢查判斷;
(4)直埋電纜運行檢查時要特別注意:電纜路徑附近地面不能隨便挖掘;電纜路徑附近地面不準縮放重物、腐蝕性物質、臨時建筑;電纜路徑標志樁和保護設施不能隨便移動、拆除;
(5)電纜線路停用后恢復運行時必須重新試驗才能投入使用。停電超過一星期但不滿一個月的電纜,重新投入運行前,應搖測絕緣電阻,與上次試驗記錄相比不得降低30%,否則應做耐壓試驗;停電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的,則必須做面壓試驗,試驗電壓可為預防性試驗電壓的一半;停電時間超過試驗周期的,必須做預防性試驗。